?问题1谁案件做申请人:
答:近亲属、其他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债务人)、有关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一百八十七条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
《民法总则》第24条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问题2谁做案件被申请人代理人:
答:依次是,近亲属、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且愿意担任代理人的关系密切的)朋友为代理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代理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一百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应当由该公民的近亲属为代理人,但申请人除外。近亲属互相推诿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为代理人。该公民健康情况许可的,还应当询问本人的意见。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申请有事实根据的,判决该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认定申请没有事实根据的,应当判决予以驳回。
<zui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二条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被申请人没有近亲属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其他亲属为代理人。被申请人没有亲属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经被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且愿意担任代理人的关系密切的朋友为代理人。
没有前款规定的代理人的,由被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代理人。
代理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两人。
?问题3将监护人确认下来,一共需要几个案子,顺序如何。
答:两个案件,先行做一个<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再做一个<申请确定监护人>
办理这类案件,要注意明确以下问题:
1、管辖法院: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2、提交材料:是指的当事人在法院立案和开庭时需要向法院提交的材料,具体包括: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近亲属关系证明、婚姻档案、婚姻判决书、子女证明、病历资料、关于推举被申请人诉讼代理人情况说明(为了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利,这类案件中须要由所有近亲属共同推举一个人作为被申请人的诉讼代理人,代理他参加诉讼活动,对于诉讼代理有争议,无法确定时,由法院指定。)。
3、行为能力鉴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要时应当对被请求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鉴定。申请人已提供鉴定意见的,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在我们上海通常都是在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部门做的。
4、被申请人的范围:也就是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痴呆病人。
5、申请人的范围:也就是谁有权利去申请启动民事行为能力认定的法律程序,包括:精神病人、痴呆病人的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精神病人、痴呆病人的近亲属以外的,与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或者精神病人、痴呆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
6、案件办理周期:也就是从立案到结案需要多长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别程序的审限是20天,但是这类案件通常需要进行行为能力鉴定,而鉴定的时间不包括在审限内,所以整个周期会是60天左右。